振东制药: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永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永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永森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永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永森先生所负责工作已做好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截至本公告日,刘永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350,000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56,115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刘永森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对刘永森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杨连民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詹建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詹建勇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詹建勇先生简历詹建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6年4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20年4月任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2020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四川恒通动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截至目前,詹建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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