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吴勇高、吴敏当选越秀资本非独立董事

近日,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华福证券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1 越控 01”“21 越控 02”等 8 只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发行人董事会拟提名吴勇高先生、吴敏先生为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其选举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该议案需提交发行人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吴勇高先生履历丰富,拥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是会计师和中注协非执业会员。他曾在广州越秀集团等多家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多个重要职位。吴勇高先生目前持有发行人股份 102.0501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02%,且与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吴敏先生为中共党员,拥有管理学硕士学位,是正高级工程师。他曾在广州地铁集团担任多个职务,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等职。吴敏先生目前未持有发行人股份,除在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处任职外,与其他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也符合规定。

2025 年 8 月 29 日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显示,《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候选人吴勇高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39.25738783 亿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84907484 亿股;候选人吴敏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39.2572309 亿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84891791 亿股。两人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 50%,即日起当选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同合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现有 12 名董事,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华福证券表示,本次非独立董事变更系发行人日常经营中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华福证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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