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还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财物,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1月2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湖南省怀化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远松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1月15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张远松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远松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远松被“双开” 资料图
21岁参加工作
当过老师、县委书记
公开简历显示,1971年6月出生的张远松是湖南省沅陵县人,1992年参加工作后曾在怀化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任教,1994年9月开始担任怀化市科技研究所办公室干部,走上仕途。
2000年12月起,张远松开始担任怀化市鹤城区鸭咀岩镇党委书记。2001年9月起,张远松先后在怀化市鹤城区物价局、新晃县等处任职。2009年3月起,又先后任怀化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等职。2011年12月起,任靖州县委副书记(正处级)、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此后转为县长。
2015年12月起,张远松开始担任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书记,2021年7月起,任怀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当年9月起,任湖南省怀化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直至被查。
2024年5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张远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怀化日报消息,4月26日上午,怀化市“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张远松以怀化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组长出席并讲话。这也是公开报道中,张远松最后一次亮相。
张远松1994年走上仕途 资料图
不信马列信“风水”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财物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2024年11月2日消息,张远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显示,张远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风水”,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远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远松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怀化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延伸阅读:
图为庭审现场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5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受贿、行贿一案,对被告人陈丽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陈丽萍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丽萍利用担任原铜仁市市中办事处主任,铜仁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公司经营、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0万余元。2018年、2019年,陈丽萍为其职务提拔和亲属工作调动请求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帮助,之后陈丽萍为表示感谢送给他人人民币69.5万元。
公开简历显示,陈丽萍出生于1966年6月,长期在铜仁市工作,曾任铜仁市旅发委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等职。2018年6月,当地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陈丽萍拟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去年10月27日,陈丽萍官宣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陈丽萍被查前一周,2023年10月20日,曾任贵州省委常务副秘书长、厅机关党委书记的安九熊被查。安九熊、陈丽萍均是“老虎”孙志刚的下属。2016年8月,时任贵阳市政府秘书长的安九熊出任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当时的贵州省省长就是孙志刚。2017年7月孙志刚出任贵州省委书记后,安九熊于同年9月转岗贵州省委副秘书长,后出任贵州省委常务副秘书长。陈丽萍担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当时的贵州省委书记也是孙志刚。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24日消息,陈丽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图为陈丽萍资料图,其被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双开通报称,经查,陈丽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政治攀附,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毫无组织原则,弃守廉洁底线,违规违纪谋取职务利益;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丽萍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行贿罪。陈丽萍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职务晋升、调整而行贿,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陈丽萍具有积极退赃等情节,对其酌定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