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丽霞女士的辞职报告,林丽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林丽霞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林丽霞女士已完成相关工作和档案文件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美聪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丽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林丽霞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上市、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林丽霞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副总经理沈美聪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7号
联系电话:021-36399007
邮箱:ocsir@orient-chip.com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